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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 德 经 释 义》(16—20章)

第十六章

 “致虚极,”

“虚极”者,是混元无极大道之体,是天地万物之极。用何以致于至虚,必要“内观其心,心无其心;外观其形,形无其形;远观其物,物无其物。三者既无,唯见于空。所空既无,无无亦无,无无既无,湛然常寂。寂无所寂,欲岂能生。欲既不生,即是真静”。如此这般可悟大道的虚无之体。所谓“致虚极”者,即是此意。

 

“守静笃。”

“笃”是纯一浑厚,不动不易之意。静而至静者,是混元无极大道之性,造化之枢机,品汇之起始。常人不能体悟者,盖因时动妄心,以惊元神,着万物而生贪求,因贪求以致烦恼妄想,忧若身心,便遭浊辱,流浪生死,常沉苦海。由此障迷自性,时在昏冥、盲聋之中。欲悟大道主体性者,唯独专心致志,抱一笃守,寂然不动,方能体悟大道的清静之性。

 

“万物并作,吾以观其复。”

人的心机始张,七情恣妄,知见炫露,犹如天地间的万物品类,互为峥嵘,参差并作,忘本逐末,不知返本复命,故有生死之不常。吾独以知七情皆为幻妄,故以返情归性,复守其初,永顾其本。《老子》五十二章中说:“天下有始。以为天下母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。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身不殆……用其光,复归其明,无遗身殃,是谓‘袭常’。”又如《周易?复卦》云:“初九,不远复,无只,悔,元吉。”此以卦爻论之,因初九阳刚,而处于复卦之初,是迷而不远,有立即复本之意。以上均和本章此段经义相通。

 

“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。知常曰明。”

宇宙万物虽然复杂万端,但终会复归于寂静虚无的本初。现以人的性情尝试论之:人的本性,为各种情态的命根,如性一动,就有喜、怒、哀、乐等情之出现,忧虑、感叹、恐怖、畏惧之发生,浮躁、放纵、狂妄之显露,但终不会永久如此。此情一静,仍复归于寂静圆明的本然性体。又如草木逢春夏,千姿百态,峥嵘参并。时临秋冬,自然枝枯叶落,归根复命,仍返于静根。再以万物而论之:天地间的有形事物,飞潜动植,有情无情,错综复杂,形态各异,均由“虚极”而出,“静笃”而入。由此足证”虚极”、“静笃”的自然体性,是宇宙万物的命根,它是永恒的。

 

“不知常。妄作凶。”

此段经义紧接上文。如肆意逞狂,追逐荣贵,快利耳目,露锋炫智,不知复其清静无为的真常之性,必流于欲海,迷于妄幻,宛转世间,漂沉爱河,沉滞声色,迷惑有无,犹如草木断了命根,其枝叶必遭枯落之患。《周易?复卦》中说: “上六,迷复,凶,有火眚,用行师,终有大败,以其国君、凶、至于十年不克征。”此以卦爻论之:上六阴柔,居复卦之终,只顾前往,迷于世情,而终不复,是迷其真宗,忘其根本,以致凶败。复卦上六的“迷复”,与此章“不知常,妄作凶”意义相通。

 

“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。没身不殆。”

虚无清静的真常之道,在人谓之性,不毁不灭,永恒存在。故曰“常”。与太虚同体,无所不容,无所不纳。故曰“知常容”。真常之性,“湛然常寂”,视天下如一已,观万物似一身,无有彼此之介,爱憎之分,上下之别。是谓“容乃公”。无私情,无妄为,顺自然,符物理,无为而自治,是谓“公乃王”。因时顺理,因物附物,同天地之造化,同四时之运行,同日月之明晦,万物生杀,各遂自然,是谓“王乃天”。真常之道,虚无自然,清静无为,是天地之根,万化之宗,无吉凶,无危险,不生不灭,永恒存在,是谓“天乃道,道乃久。没身不殆”。


第十七章

“太上,下知有之。”

“太上”指上古,“下”指庶民百姓。上古圣君治天下,本着真常的自然之德,上顺天理,下应民情,无为无事。天下一统,万民一心,人心淳朴,风俗浑厚。天下大治,而不知大治。有君王,而不知君王。君王无心亲显威名于下民,百姓亦无意对上阿谀奉承,上下相忘于浑厚的淳风之中。正如常言所说:人在道中不知道,鱼在水中不知水。

 

“其次,亲之誉之。”

次后,天道的运度趋于中古,纯全的真常之德,逐渐被情欲毁丧,浑厚的淳风日益泯灭,人类开始崇尚贤能,赞誉善良。亲近仁人,始分上下,衡其贵贱,别其亲疏,异其贤愚。

 

“其次,畏之,侮之,信不足,有不信。”

次后,真常自然之德,愈来愈失,浑厚的淳风,愈来愈薄。在上者不道不德,恃其爵位,仗其权势,高高在上作威作福;在下则人心乖戾,凶暴邪恶生。于是朝庭不得不彰示政令,颁布刑律,以威禁之。日后之刑政日繁,人民畏惧,自然滋生侮慢。上对下彰刑法以威而禁,下因畏惧以侮慢而应上,上失真诚自然之德以对下民,下民亦以不忠欺哄于上。人心失道,由此上下相欺。国政由之腐败,百工由之若坠,民心由之而失,伦理由之而紊乱,故《虞书?益稷》中有这样的记载:“元首(君主)明哉,股肱(大臣)良哉。庶事康哉。”又云:“元首丛胜(繁琐)哉,股肱惰哉,万事坠哉。”

 

“犹其贵言。”

失去了真常自然之道,脱离了清静无为之德,破坏了浑厚淳朴之风,无真诚之心,民已怀疑不信,再兴科条,尚法令,贵言教,欲以治国平天下,取信于民,已是南辕北辙,难以凑效。

 

“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我自然。”

欲使天下太平,万民康乐,必须重道德,尚无为,崇自然,复淳风,只有如此,才能成功。圣君虽以德化万民,确“为而不恃,功成不居,其不欲见贤”,耕而食,织而衣,各遂其生息,自然而然上下相和,天下大治。虽天下大治,而民不知是何原因,这是自然如此。


第十八章

“大道废,有仁义。”

道德充实于内心,虽有仁义之行,而不知有仁义之行。如失道离德,仁义必然自显。正因闫年失德,淫乐无度,份外营求,强占胡氏,迫使周仁之妻杀身成仁于府门之内。再如孤竹君有道不侧,爱次子,有伯夷叔齐死义于首阳之上。

 

“智慧出,有大伪。”

本来的天性良智不含敛自重,炫露滥用,以假为真,以文灭质,只求虚华,不讲实用,故“奇物滋起”,怪事百出。入之本性,由此而乱,物之常情,由此而失。

 

“六亲不和,有孝慈;”

家庭失去了自然之道,父子、兄弟、夫妇、必然不和。孝慈之名,由此而生。瞽叟因失道离德,设计陷害其子,舜王由此才有孝名永垂千古。

 

“国家昏乱,有忠臣。”

治国者,如失去恬淡无为之“道”,不行无为之政,脱离了清虚自然之“德”,不用潜移默化,则必然君王昏昧,权奸执柄,滥用机智,勾心斗角,互争权位,迷恋酒色,醉生梦死。以致内忧外患并起,民情危急,怨声载道,扶国忠良由此而出。如果宋徽宗清明,群臣“以道佐人主”朝纲大举,国纪不紊,焉有忠勇岳飞死于风波亭?由此可见,国家无道昏乱时,才会出现忠贞尽节、杀身成仁,永垂千古的忠义之士。


第十九章

 

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。”

天资敏捷,德性纯全,睿通渊微,言行举止符合于伦理者谓之“圣”。通晓万物之理,洞观远近幽微之理者谓之“智”。有世以来,圣人效天地的运行之道,法阴阳消长之理,定纲纪、分科条、兴法度、作典章。圣人以此含养自修,万民以此乐而生息,自然而然国家大治,天下太平,人民康乐。当然天下皆知非“圣智”不能任其事。如圣人而张圣之名,玩弄机智,那不正者必窃而用之,这岂不又助于不正与不善者祸国殃民吗?《庄子?劬箧篇》中说:“故跖之徒问于跖:‘盗亦有道乎’?跖曰‘何适而无有道邪,夫妄意室中之藏,圣也。先入勇也。后出,义也。知可否,智也。分均,仁也。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,天下未之有也。’由是观之,善人不得圣人之道不立,跖不得圣人之道不行,天下之善人少,而不善人多,则圣人之利天下也少,而害天下的多。……圣人生而大盗起,掊击圣人,纵舍盗贼,而天下始治矣……故曰:鱼不可脱于渊,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,彼圣人者,天下之利器也。非所以明天下也。故绝圣弃智,大盗乃止……殚残天下之圣法,而民始可与论议。”庄子这段论述,与这章讲的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”其意相通。

 

“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。”

山中的老虎生下虎子,如遇持械的猎手,它会不顾生死地保卫其子。在平时忍饥受饿喂养其子,用舌舔其毛,以表亲昵。这般的慈爱,试问谁彰仁义之名而教之?由此可知,孝慈是物的天然之性,自然之德,非人为也。所以,彰仁义之名,必有害于民自然之性。这和《庄子?胠箧篇》中说的“削曾史之行,钳扬墨之口,攘弃仁义,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……人含其德,则下不辟矣。”其意相通。

 

“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”

非正常的技巧,有害于民;非分之利,有害于国,故应绝弃之。燕衔泥垒窝以栖身,蜘蛛吐丝布网以求食,老鼠掘洞藏身以得安。万物皆然,各因自性,各因所需,各施技能,自然而然,虽有巧利,未尝有巧利。如朝廷专尚巧利,玩弄技巧,必被强盗、贼匪窃而用之。故《庄子?胠箧篇》中说: “毁绝钩绳,而弃规矩,俪工捶之指,而天下始人含其巧矣。”

 

“此三者,以为文不足。”

“三者”是讲的”圣智”、“仁义”、“巧利”。这三者均属文表和虚华。没有实用,不足以治国修身。

 

“故令有所属,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”

“令”是教诫。“属”是嘱托。所以治国、修身的教诫和嘱托是心地纯洁,行事真诚朴实,少存私心和分外的欲念。


第二十章

 

“绝学无忧。”

人在天地之间,如不知物性,不通人情,则难以生息。欲通物性,必以进学。既知如此,本经此章要讲绝学者何谓?如单学一科,独造一门,虽自感有进有益,实是以管窥天,似锥指地,不能复得天地之大全,事物之总体,悟性命精微之奥理,观造化至极之妙用,通阴阳消长之情理。只有绝弃虚妄荒诞之学,持守大道的清静之体,才能明晓万物之理。 《老子》第一章中说:“常无欲,以观其妙。”十六章说:“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”三十八章说:“前识者之华,而愚之始也。”四十八章说:“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。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,无为而无不为。”六十四章说:“学不学,复众人之所遇。”均与此条命旨相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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